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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Leon Sun 發表於 週三 10月 16, 2002 10:32 pm

.........


由 Leon Sun 於 10/22/2002 02:31:32 修改
Leon S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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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beatmania 發表於 週三 10月 16, 2002 10:38 pm

夜路走多了總會遇到鬼,而車子騎多了總會撞一下。:bigcry::bigcry::bigcry:

今天終於輪到我撞車了,真是的本來想要在紅燈之前過馬路的說,誰知道我前前面的車子,在黃燈一亮就停下來了,而我前面的車子為了要閃過它,於是就從它右邊開過,讓我誤以為這台車子要右轉,於是我便把車子往路中間騎,好讓它好右轉,誰知就在那台從右邊走的車子的前方是有一台車子停在車中間,而這時候和我的距離不到5公尺,而且在的車子已經在70以上了,於是就....:?:

唉....:cry:看來我的訊源又遠離我了。:bigcry::bigcry::bigcry:

當我邊聽音樂邊算工數時,
我感受到理性和感性交匯的力量。


阿彌陀佛><
:cold:





人沒受傷就好:haha:

錢再賺就有:aiy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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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atman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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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bigjyh 發表於 週三 10月 16, 2002 11:20 pm


:cry:
對於本來就窮的學生,這無異是雪上加霜啊。:bigcry:

不過還好,看來那位車主應該是第一前被撞,所以她連出車外都沒有,就走了不然我就:b14:。

問一下黃燈(20m內)到底是要加足油門向前衝,還是停下來等下一次的綠燈,我今天怎麼想,都覺得我似乎有理,但也似乎沒理,道底錯在誰呢?是我???是她???還是兩個都錯????
不會是全都對吧:mad::mad::mad:

當我邊聽音樂邊算工數時,
我感受到理性和感性交匯的力量。

我在猜她可能沒駕照吧,萬一遇上難纏的傢伙,
被警察抖出沒駕照,賠錢修車就算了,還要花一大筆
鈔票繳罰款∼:haha:

比我上次幸運多了,上次撞到雙黃線轉彎的小黃之後
,不到3分鐘,我的周圍冒出5-6台小黃停在我旁邊,
不賠他我看被拖去分屍了吧.....:b14:
所以大家看到小黃還是離遠點比較好......:bigcry:
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咳...多聽音樂啦:?:
bigjy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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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llfe 發表於 週四 10月 17, 2002 12:09 am

黃燈的話應該是以距離停止線遠近來判斷吧...
錯的是那個守法停下的人:mad:
有時候感覺上小黃跟流氓一樣..
路就像他家的...:?: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one year or one day....my heartthrob only for you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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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llf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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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Freddie 發表於 週四 10月 17, 2002 12:27 am

問一下黃燈(20m內)到底是要加足油門向前衝,還是停下來等下一次的綠燈,我今天怎麼想,都覺得我似乎有理,但也似乎沒理,道底錯在誰呢?是我???是她???還是兩個都錯????
不會是全都對吧:mad::mad::mad:

當我邊聽音樂邊算工數時,
我感受到理性和感性交匯的力量。

由 Leon Sun 於 10/16/2002 23:40:19 修改


你沒理。因為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。警察來了,一定是你的錯。

至於遇上黃燈要不要停,看車速吧?
要是 100 以上還是給他催過去。不然緊急煞車,後面的......
如果 50 而已,就看你要不要做好國民了:ale:
Freddi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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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Vboy 發表於 週四 10月 17, 2002 1:20 am

根據交通法規..市區內車速其實不能超過?0唷..
不過我平時的車速幾乎都在?0以上..100以下..:haha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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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bo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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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illfe 發表於 週四 10月 17, 2002 1:42 am

沒辦法啊...
機車的路權就是這樣一直被忽視
如果汽車為了車位就算了....
該死的是小黃為了攬客而在慢車道散步...
台中的小黃最該死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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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小蔡 發表於 週一 10月 21, 2002 9:19 am

紅燈--->停:):):)

綠燈--->行:aiya::aiya::aiya:

黃燈---> ~!@#$$%^&^* (思考一下)
那要拼看看了:lol::lol::lol::lol: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
:bow:是非兩面看 : 困難似金錢:bow:

:bow:工作是表現 : 偷學古聖賢<img src=b22.gif border=0 al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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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smb 發表於 週一 10月 21, 2002 11:00 am

Freddi說的很對喔,『你沒理。因為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。警察來了,一定是你的錯。』,我能了解您的心情,Leon兄,好歹我自己也摔了兩次,第二次是我自己追撞人家的,跟您一樣,也是因為對方動作不合邏輯,誤判而撞上對方,當時我也挺氣憤的,覺得自己有理,可是回家一跟我爸說起這件事,我爸的說法就跟Freddi兄說的一模一樣,我爸以前在台北開計程車,交通事故的經歷很多,當然啦,這時候我自己也覺得很委屈,可是現在想起來,真的,現實就是這樣,沒有人會聽你講那麼多,第一,您從後面追撞人家,第二,您沒保持安全距離,這兩條就將您吃的死死的,這就是現實,無論如何,Leon兄,謹記教訓吧,下次行車經過十字路口,慢行為宜,小弟一點建議。

夜深人靜時,一個人聽著耳機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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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3lping 發表於 週一 10月 21, 2002 11:38 am

小弟建議騎機車一定.....一定要小心,
以前沒買車前,騎機車我也是左右鑽來鑽去,
但開車後覺得騎機車實在太危險了
如果汽車駕駛人聊天不注意或東想西想精神不濟,
那太靠近的機車可能就會倒楣.
我曾經差那麼一點點就撞上前面機車~~~可是那位機車騎士卻渾然不知
反而自己緊急煞車嚇出一身冷汗:cold:

不好意思,
有時後我也會無法避免在慢車道慢慢開,
因為要找目標物或買東西或尋停車位等等:)
3lping
STAX博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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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lifaung 發表於 週一 10月 21, 2002 12:44 pm

小弟建議騎機車一定.....一定要小心,
以前沒買車前,騎機車我也是左右鑽來鑽去,
但開車後覺得騎機車實在太危險了
如果汽車駕駛人聊天不注意或東想西想精神不濟,
那太靠近的機車可能就會倒楣.
我曾經差那麼一點點就撞上前面機車~~~可是那位機車騎士卻渾然不知
反而自己緊急煞車嚇出一身冷汗:cold:

不好意思,
有時後我也會無法避免在慢車道慢慢開,
因為要找目標物或買東西或尋停車位等等:)


痾...開過車的都會知道
開了車呢~~~就會人格變換啦
就會覺得旁邊那群亂搞的,死不要命的@R#$#$%$#^&%^
不過說實在的騎機車真的是比較危險
黃燈嘛....
是我的話看距離
只剩下五公尺以內的話我會加速
超過我就煞車啦

像SMB的經驗我也有愈過N次
差點追撞前面的汽機車(我也是騎機車的)
還好閃過去了

真的要安全的話在台中還比較好
騎上快車道也沒人理你
有時候快車道比較安全是真的...
自己判斷判斷吧

至於F兄說的...
可能是衝了點,不過應該也是有幫助才對的

--
附帶一提的是,一般而言追撞一定是後車錯
上法庭也是一樣低
如果你騎在快車道上撞人家更錯
假設說你今天是在機車道上追撞人家...
可能對方會被罰的比較重而已,只是你還是錯

結論...追撞一定錯~~~~~

由 lifaung 於 10/21/2002 12:49:45 修改
lifau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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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CSW 發表於 週一 10月 21, 2002 6:48 pm

結論...追撞一定錯~~~~~


很多年前高速公路有一場連環車禍,超過10台車撞在一起,我阿姨也在裡面,
賠償方法很簡單,一律後車賠前車,不管你是因為別人撞到你才害你去撞到人
,反正事情發生了,車主只需記住前後兩車車牌,記得,賠前面的,跟後面的
要錢:aiya::aiya: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各位前輩們,別忘了舊愛LC-1阿!!LC-1進化版...期待中:grin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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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smb 發表於 週一 10月 21, 2002 7:44 pm

很多年前高速公路有一場連環車禍,超過10台車撞在一起

我爸說是五十六台車…:mad:,兩個車道都發生連環車禍,聽他的意思好像是一邊車禍後,另外一邊的人邊開邊看,結果令一邊也撞車了,如此般的…累積到五十六台!:ale:
↑以上情報因年代久遠﹙以人腦來說﹚,可信度請讀者自行評估。:hand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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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大綱 發表於 週一 10月 21, 2002 10:09 pm

我要說的是今天路權是在我這,而不是我闖紅燈,偏偏我遇到的問題就是一個模擬兩可的情況,我才會把它拿來討論討論?難到討論討論就叫洩責?就叫找藉口?就是要說我是世風日下的元兇?這讓我想到了一個人,雖然我不支持她,但是我同情她,她就是我們現任的副總統。

如果你是南北向行駛
在南北向號誌閃黃燈的情況下你選擇繼續騎
結果撞到了一台東西向行駛的車輛時
才有必要討論黃燈的路權!!!
這種情況你搶黃燈,他闖紅燈,責任應該在他

今天你撞到的不是與你行駛方向垂直的車輛
討論路權根本沒有意義!

你遇到的情況一點也不模稜兩可
結論只有一個
你超速而且沒有保持安全距離
所以責任完全在你

高速公路上沒有紅綠燈,而且只有單向行車
人人都有向前行駛的路權
那為啥連環車禍時後車要賠前車!!!
很簡單—因為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...


由 大綱 於 10/21/2002 22:22:10 修改
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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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Leon Sun 發表於 週二 10月 22, 2002 2:29 am

看了這麼多,想必各位也應該知道是誰在走極端了,所以啦造成各位的困擾小弟我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。

最後給各位大大我這一陣子的心得:「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,但是有唯一的真理。」,給各位大大,讓我們亙相勉厲,期得更美好的明天(雖然我覺得它是一個神話)。

這時候我的腦海中浮出一個畫面,當二戰進入尾聲,德國會代表進入受降的會場時,他向在座的盟軍代表致敬,但是並沒有得到任何的回應,用來說明現在的情況,應該是非常恰當的。

當我邊聽音樂邊算工數時,
我感受到理性和感性交匯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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