究竟是殺雞取卵?還是用心良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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究竟是殺雞取卵?還是用心良苦?

文章RogerShih 發表於 週三 6月 13, 2001 11:27 pm

對這行業的興衰倒是有些注意,幾年前第一波網咖開始盛行,不過沒多久就掛了,原因除了當年網路人口不多外,網路遊戲沒幾個,缺乏有力的推動效果。

後來線上遊戲開始流行,寬頻盛行也使得網咖的經營成本大幅降低,結果網咖越開越多,也使得學生族群開始一窩風往網咖跑。

台灣就是這樣,一項東西賺錢,就會出現一大堆跟進者,錢越賺越少、糾紛越來越多、管理越來越複雜。我家這邊就有很多家網咖,幾乎是隔一條巷子就一間。

網咖其實跟電玩接近,其實都是缺乏良好政策規劃宣導的行業。我就認識一些朋友,工作不做,每天在網咖流連,真的是廢寢忘食。

其實感覺上,台灣在正當的娛樂事業上總是缺乏有力的遠見,體育如此、文化如此、休閒生活也是如此,然後將過錯全部推到這些行業身上,實在是在重蹈覆轍。

就像NII網路中心的口號喊到最後,反而是韓國迎頭趕上,成為比台灣更有力的亞洲網路中心......

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,這就是我們台灣的現況嗎!?


網咖規定嚴 十五歲止步 業者罵不停

  台北市政府今天通過全國第一個<網咖管理自治條例>,規定十五歲以下的學生,必須要父母或監護人陪同、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,還得在限定的時間裡,才可以進入網咖。我們今天實地走訪,結果發現家長和學生贊成和反對的態度相當對立,業者也強烈反彈,認為一旦實施,能夠存活的網咖大概不到一成。

  下午放學的時候,和往常一樣,大批的學生,馬上湧進就在學校附近的網咖裡。網咖裡面早就是滿坑滿谷,還穿著制服的學生,大家聚精會神,沈迷在緊張刺激的線上遊戲裡。不過這樣的場景,恐怕就要成為歷史,因為台北市政會議,在全國首創的網咖管理條例中,就明定距離學校兩百公尺內,不能夠設置網咖店。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,平常只有在晚上六點到十點才能夠進網咖,如果十五歲以下的學生,還得要父母或監護人全程陪同才可以。



  這麼嚴格的限制,讓業者強烈反彈,他們說,如果真的實施,現在恐怕有九成以上的網咖都要關門大吉。這項被業者稱作是<殺頭條款>的管理條例,也讓學生和家長意見完全對立。(沈元斌 張白波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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